(一)IPO(首次公开发行)
首次公开发行 ,是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 的发行方式。一般来说 ,首次公开上市完成 ,注册书或招股 说明书(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-1 美国境外公司/S-1 美国境内公司)生效后 ,这家公司或企业就可以申请到证券 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。
我国境内实体企业一般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或购买壳公 司(上市主体) ,然后通过资本安排和契约设计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上市主体 ,然后以上市主体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 融资。该上市主体通常注册在英属维京群岛(BVI)或开曼群岛 (Cayman Islands)等世界著名避税岛屿, 以享受税收优惠, 同时能够规避我国政府对于企业海外上市的严格规制。
——企业赴美 IPO 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架构:
1.VIE 架构
VIE 是指可变利益实体(Variable Interest Entity), 其本质是境内主体为实现在境外上市采取的一种方式 。VIE 架构其实是红筹模式的一种特殊形式 ,在国内被称为“ 协议 控制 ” , 即通过一系列协议控制境内企业权益的模式代替直 接控股或收购境内资产 ,*终达到境内权益间接在境外上市 的目的。
2.红筹架构
红筹架构:是指中国境内的公司(不包含香港、澳门和 台湾)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(通常是开曼群岛或英属维京群 岛) ,然后将境内公司的资产注入或转移至境外公司 , 以实现境外控股公司在海外上市融资目的的结构。
(二)RTO(借壳上市)
反向并购俗称借壳上市 ,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 , 是指国内企业在美国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作为“ 壳 ”公司 ,然后由该“ 壳 ”公司反向收购该国内企业 , 以实现融资功能。 反向并购由于成本低收效快而备受资本市场欢迎 ,然而风险巨大 ,涉及利益主体众多 ,利益关系复杂 ,容易发生财务账目不实 、资产注入不实 、信息披露不实等问题 , 而引发 SEC (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)调查。
借壳上市过程中 , 国内资产注入“ 壳 ”公司的过程一般也通过 VIE 架构来完成。
(三)SPAC(特殊目的并购公司)
SPAC (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), 即特 殊目的并购公司,特殊点在于 SPAC 只有现金,没有其他任何 资产 ,所以又被成为现金上市 ,上市后再去筛选资产 ,给资 产方股票或现金对价 ,通过并购装入优质资产 ,从而获得股 价增长。
SPAC 在上市时有两大类角色:(1)发起人。发起人通常由投资领域资深人士或商界精英团队组成一个 Sponsor Team,Sponsor Team 通常包括投行券商、律所等专业机构, 帮助设立 SPAC 公司,认购优先股,按照交易所规定和流程操 作 SPAC 上市募资。 (2)公众投资者。和普通 IPO 一样 ,公众投资者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投资者。
就公司股权架构而言,SPAC 美股上市并没有其他区别, 公司仍需要根据自身情况,决定选择股权控制架构或搭建 VIE 架构。
(四)DPO(直接上市)
DPO 指不通过上市流程发行新股或筹集资金,不需要承销商,只要登记现有股票,便可在资本市场上自由交易。